“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给我们吃下了‘定心丸’。”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法人王国涛说道,“今年以来,这项政策已为我们减免15余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了经营成本,为公司的发展‘造血生肌’。”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其中就包括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物流行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纽带,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环节的重要桥梁。为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政策,保证物流企业“应享尽享”政策红利,洪湖市税务局持续深化精细服务,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组织“税务管家”上门开展多频次辅导、多轮次回访,为企业提供线上精准推送、线下细致解读、申报实操辅导相结合的个性化套餐式服务,为市场主体行稳致远“添柴加薪”。
作为洪湖市内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之一,湖北华洪物流有限公司同样是政策的受益者。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主营普通货运、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以及物流联运等业务,物流园内设有仓储区、专线区、分拨区等,是一个信息化程度较高、服务设施较全、服务功能较强的区域性产业物流服务基地。为助力企业在产业规模、产业链延伸、行业服务上持续寻求突破,洪湖市税务局为以公司需求为导向,“一对一”推送适用税惠政策,“手把手”提供精准宣传辅导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减负增效,助力纳税人税费政策“享无忧”。
“税务部门服务很贴心,每次有新政策出台都会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辅导宣传,对于我们政策把握不准确的还会专门上门培训辅导,让我们充分知晓并享受各项政策。就拿今年来说,各项优惠政策叠加起来为我们减免了税费15万余元。‘真金白银’落袋为我们的经营提供了底气。”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瞿强军说道。
下一步,洪湖市税务局将继续以扎实作风、精细管理、高效服务,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不断优化税费服务方式,快、准、严地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洪湖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魏梓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