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省防指《关于完善优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鄂防指发[2022]46号)的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总体要求,为以快制快阻断病毒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定于 11月30日0时起,暂停中心城区公共交通运营。暂停期间,中心城区内公交班线、出租车、网约车、滴滴打车、客运班线全部停运。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临时交通管控期间造成不便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