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起开始填报中考志愿(附洪湖一中统配指标分配表)

@洪湖中考生、家长

看过来

明起开始填志愿啦

这些事项请注意

洪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中学:

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3〕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今年省教育厅和荆州市教育局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4070人,其中洪湖一中1000人、洪湖二中890人、文泉中学690人、贺龙中学840人、天立学校650人。

洪湖一中招生计划分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分别按其总计划的20%、80%执行。统配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的考生人数占全市总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市中考办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详见附件)。

二、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都必须在此平台上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

我市普通高中志愿按照提前批次和第一、二批次设置:提前批次为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圆梦计划”志愿,凡初中三年均在我市乡镇初中就读且考试成绩居年级前列的考生可以填报(“圆梦计划”由荆州市中考办依据省中招平台择优录取,原则上一所初中只录取1名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考生填报此批次志愿后还必须填报其他批次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考生可在此批次中选择洪湖一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进行填报;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民办高中志愿,考生可在市级高中栏中填报三所学校(洪湖二中、文泉中学、贺龙中学),民办高中志愿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7日0:00至7月11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填报和修改。考生统一由所在初中学校组织在网络教室集中进行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学校条件集中设置志愿填报咨询点,方便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现场填报。

网上志愿必须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绝对一致,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诚信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的密码。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由各学校集中交市中考办(市教育局基教股)存档。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能更改志愿信息,凡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对于因随意填报志愿或不填报志愿而不能被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录取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承担,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和组织工作。

(二)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B等及以上,方能参加省级、市级示范(重点)高中录取;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考查成绩均达到C等,方能参加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2.划线办法

洪湖一中统招投档资格线由荆州市教育局中考办根据洪湖一中统招计划(含荆州中学和沙市中学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洪湖一中统配计划的最低控制线不低于其统招分数线下60分(具体投档控制线以荆州市中考办公布为准)。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各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的最后一名的考生分数划定。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的最低资格分数线按荆州市教育局中考办划定的445分执行。

3.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志愿批次顺序录取,前一批次的学校录取结束后,落选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学校录取;同一批次的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实施;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线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试成绩相同时,具备优录条件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还不能区分,则按顺序依次比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洪湖一中录取时,先按考生志愿在全市统招计划中进行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统配计划排序。初中学校在统配控制线上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由市教育局再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在全市排序中从高到低录取。

4.录取实施

洪湖一中和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由荆州市中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我市中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录取数据报荆州市中考办审定。

荆州市中考办和我市中考办通过全省统一中考招生平台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须经招生学校、我市中考办、荆州市中考办三方盖章后生效。录取工作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5.报名注册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数据由荆州市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注册学籍。各高中学校要加强与被录取考生的联系,切实做好被录取考生到校报名注册的通知工作。被录取考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若不按时到校报名注册,则录取通知书作废,考生也无法被录取到其他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发放、考生报到注册的时间根据荆州市的安排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优录政策

我市普通高中的优录规定根据《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3〕14号)精神执行。

四、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建并管理。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初中成长记录册、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志愿表、优录表等。

五、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宣传,优化咨询服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的特点,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籍注册等相关政策内容,全面解惑释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良好氛围,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严明招生纪律,严防违规行为。各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等工作职责,不得代为填报志愿、私下篡改志愿或谋利性推荐生源。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行为的发生。各高中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条件强拉生源。市教育局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由招生学校予以清退。

(三)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追责问责。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市教育局将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相关责任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洪湖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近期

荆州市教育局已公布部分不具备

在荆州市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为方便家长和学生报考

根据实际

现将具备在荆州市招生资格的

中职学校名单予以公示

荆州市内学校

↓↓↓

荆州市外学校

↓↓↓

除以上学校之外的其他中职(技工)学校均未经荆州市教育部门备案,不具备在荆州市范围内招生资格。

请广大学生和家长朋友提高警惕意识和鉴别能力,对外地中职(技工)学校,一定要仔细甄别,警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