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洪湖市民政局、洪湖市社会福利院和洪湖市欣乐医养院就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进行研讨,计划通过“医养结合”的方式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探索在照护好失能老年人的同时,积极开展康复理疗工作,努力让失能老年人能够恢复自理能力,确保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会议学习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介绍了全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摸底情况。会议强调,服务对象必须为经过评估专班专业评估为完全失能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且年满60周岁的经济困难老年人。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组织工作专班对我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逐一开展评估,并再次做好集中照护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愿意接受集中照护并入住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