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

3月31日,我市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纯玉,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罗国光,市政协副主席白振华出席开班仪式。全市各乡镇分管政法领导、司法所所长、292个村级人民调解员代表及“法律明白人”代表共计650余人参加培训。

此活动旨在为进一步提升村级人民调解员及“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业务能力及法治素养,加快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洪湖实践,推动洪湖“八五”普法中期验收。

开班仪式上,要求各学员们要从“调解员”到“宣传员”,从“旁观者”到“和事佬”,从“围观者”到“热心人”;要做好普法带头人、调解主力军、服务领头雁;要在工作中当好“四员”,即“义务法治宣传员”“法律服务联络员”“人民纠纷化解员”“村两委法律参谋员”,全力激活社会治理“末梢神经”,推动乡村治理升级提速。

在培训班上,21个村(社区)代表,为292个村(社区)领取了律师进村(社区)法律顾问牌,21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代表,为全市1097名人民调解员及931名“法律明白人”颁发了聘书。并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武汉市江汉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丽娅从人民调解的历史文化发展、基本调解技能、基层人民调解的技巧等几方面进行辅导授课。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涉及面广,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对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强化法治理念,当好化解纠纷的“行家里手”,扎扎实实开展“调解+普法”工作,实现普法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让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实现矛盾调解普法率100%,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邓敏 魏星    编辑:蔡芳华   编审:吴琪 于倩   监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