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强化措施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7月13日,市商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班到峰口镇开展国有资产承租业务流程规范和政策宣讲活动。此次活动,工作专班与国有资产承租人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宣讲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讲解了国有资产挂网招租等业务流程,并就原商务系统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和磋商。

目前,商务系统所辖的国有资产由于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复杂、资产年久失修、承租人不适应现有的管理流程等问题,加大了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难度。为此,局党组专题研究,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洪湖市商务局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股室、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的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对局属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协议)重新审定和把关,并积极与承租方进行商谈宣传,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按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出租合同期限或重新规范租赁合同。

目前,该局所属国有资产已全部重新编制了门牌号码,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台账,约谈了业主并宣讲政策,正在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拟将到期门面按规范程序挂网招租,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