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张乐喜一行到洪湖市人民法院调研环资审判工作

6月23日,省高院环资庭庭长张乐喜一行到洪湖市人民法院调研指导环资审判工作。石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萌,洪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鹏、洪湖检察院党组成员人员参加座谈。

会上,石首、洪湖法院分别汇报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鉴定、专家咨询意见、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生态修复资金使用、修复方式、法律的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精品案件、精品文书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张乐喜表示,石首、洪湖两地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挂牌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各方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下一步,两地法院要围绕省法院在荆州拉练反馈问题整改,做好拉练后半篇文章。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的司法责任;要打响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结合地方特色,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机制,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在案件审理方面出“典型”,在部门联动方面取得实效;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通过宣传栏、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公开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